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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开 > 政策关‘淮’直通车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贯彻<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用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用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文号:
淮人社〔2020〕8号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1-12-01
优惠内容
序
号
实施
日期
优惠内容
服务
对象
服务
部门
办事咨询
1
2021-12-01
结合稳就业需求,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中小制造业企业、中小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以上两类企业具体名单由经信部门提供),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6个月2019年末全市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职工人数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
中小企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