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 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
发布文号: 淮发〔2021〕16号 发布机构: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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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1-06-03 (一)优质小微企业贷款贴息 对标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标准体系,定期更新拟上市企业培育名单,各职能部门应超前服务,审慎包容监管。以市产业扶持基金为母基金,重点支持“五群十链”产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推广“技改贷”“科创贷”等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无还本续贷覆盖面,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运用“两项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缓解普惠小微企业还贷压力。有效发挥市直部门、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的政银企联络机制作用,协调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园区每月组织一次银企对接会,对园区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做到联络服务全覆盖。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评价,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助力民营企业发展作用,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纳入相关主管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淮北银保监分局、人行2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_365bet网上足球_bet28365365备用中心支行、市建投集团,各县区、开发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奖补国家级和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完善“众创—孵化—加速—产业化”全链条孵化服务链,对获得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安徽赛区大赛、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及赢在江淮等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奖补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获得“创响中国”安徽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市级财政按照省奖励金额1:1合力给予支持。对获得市级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择优分别给予奖补20万元、10万元、5万元,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将获奖项目及所属企业优先向银行及其他投融资机构推荐。 (三)奖补市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实施“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引导优势企业专注细分产品市场,加快技术创新、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形成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小巨人”企业,树立中小企业高质量转型发展标杆。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开展行业对标、企业管理咨询与诊断活动,引导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 对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优质小微企业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月均利率给予上一年度新发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50%的贴息。市级建立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发现培育机制,精准开展投融资、辅导培训、技术对接等服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各县区、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外资企业,私营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