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编制目的。为提高市应急局处置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加强网站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维护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制定此预案。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
3.工作原则。
(1)积极防御,综合防范。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共同构筑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2)明确责任,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
二、组织机构
成立局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为我局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机构。
组 长:鲁孝诗
副组长:陈 健
成 员:孟宪伟、周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局网络与信息安全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局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的管理,指导督促重要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检查落实预案执行情况;
(2)指导全局应对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案演习、宣传培训、督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3)负责对全局各科室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协调、监
督与检查工作,并组织力量进行援救。
三、预防预警
1、信息监测与报告。
(1)建立网站报备制度。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向其当地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对市安监局网站进行报备,市局网站如出现不能访问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逐级报备。
(2)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加强对各科室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当发生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按规定及时向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初次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实行态势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
(3 )建立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报告制度。发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向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
网站网络或信息系统通信和资源使用异常,网站网络和信息系统瘫痪,应用服务中断或数据篡改,丢失等情况;
网络恐怖活动的嫌疑情况和预警信息;
其他影响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信息。
2。预警处理与发布。
(1)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向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情况。
(2) 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召开应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决定启动本预案,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汇报。
四、应急响应
1.先期处置。
(1) 当发生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值班人员应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同时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报告。
(2)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在接到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信息后,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并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视情况决定赶赴现场指导。
2.应急指挥。
本预案启动后,要抓紧收集相关信息,掌握现场处置工作状态,分析事件发展态势,研究提出处置方案,统一指挥网站网络与信息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支援。
本预案启动后,立即成立由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带队的应急响应先遣小组,督促、指导和协调处置工作。局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置工作需要,及时增派专家小组,调动必需的物资、设备,支援应急工作。
4.信息处理。
(1)应对事件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将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及处置工作等情况,及时报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2)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信息采集、编辑、分析、审核、签发的责任人,做好信息分析、报告和发布工作。
5.信息发布。
(1) 当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2)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密切关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
6.扩大应急。
经应急处置后,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应实施扩大应急行动。要迅速召开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或由协调小组负责人根据事态情况,研究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市公安局网络监察支队请求支援。
7. 应急结束。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经应急处置后,由事发单位向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批准后实施。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迅速采取措施,抓紧组织抢修受损的基础设施,减少损失,尽快恢复正常工作。
2.调查评估。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办公室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事件调查组,对事件发生及其处置过程进行全面的调查,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写出调查评估报告,报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问责制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六、保障措施
1.数据保障。 重要信息系统均应建立备份系统和相关工作机制,保证重要数据在受到破坏后,可紧急恢复。
2.应急队伍保障。 按照一专多能的要求建立网站网络信息安全应急保障队伍。
3.经费保障。 网站网络与信息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资金,由局财务予以保障。
七、监督管理
1.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及有效的形式,加强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和处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开展预防、预警、自救、互救和减灾等知识的宣讲活动,普及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培训和监督。 要加强对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及技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技术工作。并将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等列为培训内容,增强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能力。办公室要认真贯彻落实预案的各项要求与任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并进行不定期检查。
八、本预案由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淮 北 市 应 急 管 理 局
2020年8月20日